2017/1/15
“倍格曼”商标喜获省著名商标

2016年底,倍格曼公司根据《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在企业申报、当地职能部门初审的基础上,经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,本公司第9268228号“倍格曼”商标荣获浙江省著名商标。

我司一直坚持“以质量创品牌,以品牌拓市场”理念,而浙江省著名商标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,属于一种具有较高含金量的无形资产,是商品、服务的优良品质和企业良好商誉的完美结合,蕴含着较大经济价值和市场效应。

 倍格曼将以此为契机,实施商标战略,发展品牌经济,是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,形成核心竞争优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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